牌照详情

名字:
iMarkets Limited
证监会中央编号:AGN053
发牌日期:2005年7月28日
受监管活动生效日期
证券交易2005年7月28日
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2005年7月28日

地址

营业地址
12/F Cheung Kong Center, 2 Queen\u0027s Road Central, Hong Kong
电邮地址
[email protected]
网站地址
www.imarkets.com.hk

负责人员

负责人员名字中央编号
"LAU Chun Yu""刘俊瑜"AYJ055
"LEE Kwong Wang""李光宏"APJ676

代表

代表名字中央编号

投诉主任

电话号码:"21222422"
传真号码:"35203038"
电邮地址:"[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12/F Cheung Kong Center

牌照条件

生效日期牌照条件
2005年7月28日持牌人只可就根据下文条件2从事的活动而附带提供非网上证券相关服务,包括:(a)提供投资意见;及(b)经纪服务及因本条件及下文条件2而附带的其他证券相关服务。
2005年7月28日(a)持牌人应备存以下纪录:\n(i)按类别(如产品供应商及市场推广商)划分的参与者详情,包括准入条件下的机构类别、注册名称∕地址、准入∕终止日期、获授权人士及相关资料;以及参与协议; \n(ii)按产品类别划分的所有报价、要求、对盘报价、接纳及交易的审计线索,包括时间戳记及相关参与者的名称; \n(iii)向参与者最初提供的对沖服务的详情; \n(iv)限制、暂停或终止任何参与者使用有关设施的详情,包括相关原因;及 \n(v)系统活动的定期每日及月结报告。\n\n(b)持牌人应保留上文(a)项所述的纪录不少于6年。\n\n(c)持牌人应向证监会提供季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n(i)参与者名单; \n(ii)该季度内a(v)项下的月结报告; \n(iii)该季度内a(iv)项下的任何纪录;及 \n(iv)系统运作、设计或文件备存方面的任何重大变动的详情,包括新产品种类及服务。\n\n(d)持牌人须: \n(i)持续监控系统活动及维持公平及有秩序的运作;及 \n(ii)监控及执行其准入条件。
2005年7月28日持牌人只可就(a)传达对证券交易及进行证券交易活动的兴趣;及(b)代表专业投资者进行相关证券的对沖活动的目的,为专业投资者提供电子交易即时传讯及交易执行平台的设施。 该等设施包括登载、查询及商议价格、内容及交收条款,以及执行交易。 就本条件而言,专业投资者指《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準则》所指明的投资者。

处罚记录

日期处罚行为证监会新闻稿

更名记录

有效期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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