牌照详情
| 法团名字: | Joincap Capital Limited 中楷资本有限公司 |
| 证监会中央编号: | ABF735 |
| 发牌日期: | 19/08/2005 |
| 受规管活动 | 生效日期 |
|---|
| 就证券提供意见 | 2005年8月19日 |
|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 2005年8月19日 |
| 提供资产管理 | 2005年8月19日 |
地址
负责人员
| 负责人员名字 | 中央编号 |
|---|
| FUNG Siu Hung冯兆鸿 | AEN773 |
| FUNG Yu Ching冯愈晴 | AWN156 |
代表
| 代表名字 | 中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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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U Dan刘丹 | BOZ921 |
| SEETO Siu Hong司徒劭康 | BHC305 |
投诉主任
条件
| 生效日期 | 牌照条件 |
|---|
| 2005年8月19日 | 持牌人不得持有客户资产。“持有”及“客户资产”的定义已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的释义条文内界定。 |
| 2005年8月19日 | 所有客户的款项及其他财产应存于在证监会认可为核准机构的持牌银行、注册交易商或保险公司处专为此而设或证明作此用途的信託帐户之内。 |
| 2005年8月19日 | 就第6类受规管活动而言,持牌人不得就证监会发出的《公司收购、合併及股份购回守则》範围内的事宜/交易向客户提供意见。 |
| 2005年8月19日 | 就第6类受规管活动而言,持牌人不得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证监会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3或36条订立的关于管限证券上市的规章或规则的遵守问题或就该等规章或规则提供意见。 |
| 2005年8月19日 | 就第9类受规管活动而言,持牌人不得为他人提供管理期货合约投资组合的服务。 |
| 2006年11月24日 | 就第6类受规管活动而言,由2007年1月1日开始,持牌人不得就要求将任何证券在认可证券市场上市的申请以保荐人身分行事。 |
处罚记录
更名记录
| 有效期至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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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24日 | Evergreen Financial Advisory Limited长青金融集团有限公司 |
| 2014年4月23日 | ICS Investments Limited |
| 2005年9月22日 |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Services (Hong Kong) Limited |
牌照记录
| 受规管活动 | 有效时期 |
|---|
| 就证券提供意见 | 2003年4月1日~ |
| 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 2003年4月1日~ |
| 提供资产管理 | 2003年4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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